
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50亿元(含50亿元)。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3亿元(含33亿元)部分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中用于融资融券、股票质押、衍生品等资本消耗型业务的部分不超过10%。在股权融资监管趋严背景下,未来一段时间内,若A股市场持续活跃,券商发债热潮或将延续。薄晓旭分析,相较于股权融资等其他方式,债券融资凭借其显著优势成为券商业务扩张期资金补充的核心渠道:一方面,债券融资能够提供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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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2:01:43